
公告日期:2020-05-25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由浙江爱力浦泵业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浙江爱力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金源路 2 号
邮政编码:3171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315,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或其他投资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一条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铸造知名品牌,取信天下客户”为宗旨,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优良的装备、科学的管理、规范的操作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泵及环保设备、石化设备、电力设备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泵、机电设备及配件、石化设备、电力设备、环保设备、塑料制品(不含塑料桶)、汽车配件制造;加药装置(医疗器械除外)、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设计、制造与安装;泵及环保设备的检测;泵、机电设备及配件、石化设备、电力设备、环保设备、塑料制品批发、贸易经纪与代理;环境设备工程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安装;机械设备工程、电子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市政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电子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规定,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记名。法人持有的股份,
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 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具体
如下:
发起人姓名(名称)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台州力顶投资管理合伙
427 12.4817 2012/7/5 前
企业(有限合伙)
台州爱瑞特投资管理合
201 5.8755 2012/7/5 前
伙企业(有限合伙)
台州浦罗特投资管理合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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