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26
公告编号:2023-028
证券代码:430719 证券简称:九鼎集团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9 月 13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基 准 日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8,045,349,249.0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37,763,184.90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90,000,026.27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000,000,3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6 元
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594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3-028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3 年 11 月 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1 月 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1 月 1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81 同创九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40*****691 吴刚
3 01*****277 吴强
4 01*****627 黄晓捷
5 00*****641 蔡蕾
6 40*****071 覃正宇
7 00*****639 孙志燕
8 00*****415 程雪峰
9 00*****873 高莹
10 01*****488 许俊
11 01*****163 安勇
12 00*****348 孙伯荣
13 01*****899 吴鸿
14 08*****983 苏州隆威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 01*****050 薛政强
公告编号:2023-028
16 01*****523 黄通
17 01*****846 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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