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13
公告编号:2016-028
证券代码:430722 证券简称:鸿图建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0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桂平路333号1号楼10楼公司会议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玉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9月27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9,35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94%。
公告编号:2016-028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提名姚玉麟先生、赵起航先生、王义林先生、汪海津先生、许高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3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提名孙超先生、罗金茂先生续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罗恒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7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3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公告编号:2016-028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9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
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16-022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
管理制度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35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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