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1-25
公告编号:2016-001
证券代码:430722 证券简称:鸿图建筑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16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1月22日在上海桂平路333号1号楼1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玉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海南省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拓展的需要,拟在海南省设立分公司。
海南省规定,参于投标的非海南本地供应商必须在海南省内设有
公告编号:2016-001
经工商注册的备案的分支机构。现公司参加海南省建筑设计项目的投标,公司拟在海南省设立分公司。
海南分公司负责人拟派长沙分公司负责人陈钦河担任。陈钦河出生日期1962 年6月26日,1985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已取得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职称,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所带领的设计项目有多个获奖。
海南分公司的企业类型为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无需注册资金,未涉及对外投资的金额限制,因此,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鸿图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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