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笛环保: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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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430724 证券简称:芳笛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暂不分配利润系基于现有市场行情的需求,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同意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董利民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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