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3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430724 证券简称:芳笛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7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24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724 芳笛环保 2024 年 6 月 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路 2 号徽商大厦 A 座 11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待协议生效后,长江承销保荐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二)审议《关于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经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就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签订《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 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
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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