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8
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430724 证券简称:芳笛环保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原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变更后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自 2024 年 7 月 17 日起,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江承销保荐”)变更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原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督促及协助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及其他规定工作,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长江承销保荐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9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
及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与长江承销保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 2024 年 6 月 30 日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7月 17 日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影响。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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