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北京华泽云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发起人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
第三节 股东大会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1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3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第七章 监事会 ......30
第一节 监事 ...... 30
第二节 监事会 ...... 31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6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38
第十二章 附则 ......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华泽云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山东阳谷五岳钎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聊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华泽云鼎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Huaze Yunding Educational Technology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工业园区路3号-甲6
邮政编码:10150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2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6720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应当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无法进行调解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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