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1
关于对源渤科技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081 号
源渤科技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源渤科技)董事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审计意见
你公司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分别为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三年变更审计机构;审计意见分别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保留意见。2021 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为会计师对持续经营能力、销售业务的真实性、未决诉讼等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022 年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基础为2021 年度确认的成都上善宫贸易有限公司软件开发服务收入198,019.80 元,会计师仅取得银行回单和发票,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
程序对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收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你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收费分别为 7.8 万元、10 万元,2022
年审计费用上涨 28.2%。
请你公司:
(1)结合与成都上善宫贸易有限公司的合作背景、销售内容、销售金额、结算约定、交付方式、收入确认时间及依据等说明相关收
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2)结合经营计划、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现金流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是否适当,已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措施的具体效果,拟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说明上期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和本期审计意见的合理审慎性,相关重要科目期初余额可能存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再具有广泛性的原因,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2、关于经营业绩
你公司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2,976,300.00 元,均来自 2022 年 12 月
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源渤科技发展(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个人,对其销售占比 56.23%。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营业成本1,785,780.00 元,综合毛利率为 40%,供应商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今日异彩(厦门)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对其采购占比为 100%。你公司披露本期商业模式发生变化,上期为向软件行业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服务,本期为外部采购软件直接销售,从中赚取差价。根据报表附注,你公司销售商品以时点法确认收入,提供服务收入以时段法确认收入。
请你公司:
(1)说明子公司软件销售属于定制化软件还是标准化软件,后
续是否需要向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前五大客户均为个人的原因及合理性,子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控制权,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结合相关情况说明本期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包括采取时点法或时段法、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2)结合采购软件的市场价格等说明向关联方采购定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对公司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说明相关成本费用归集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的合理性;
(3)说明公司是否有独立面对市场的能力,是否对关联方供应链产生依赖,该商业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发表核查意见。
3、关于债务重组
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1,328,481.28 元,其中债务重组收益987,000.57 元。
请你公司说明债务重组的具体情况、债务重组的真实性和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关于会计差错更正
你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根据公
告披露,你公司 2021 年将子公司北京衡意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完全注销或未出售情况下调出合并报表范围。而截止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北京衡意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仍未完全注销或出售,本次更正后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 2021 年将北京衡意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表的依据,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的基础上说明你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是否仍控制北京衡意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目前对其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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