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430737 证券简称:斯达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无锡斯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受让股权 的方式投资江苏晶凯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截至目前,
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其中刘福鸿持股 90%,郑胜浩持股 10%。
本公司拟以 0 元受让刘福鸿持有的标的公司 4.9%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为 98
万元,实缴出资额为 0 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公司以人民币 0 元收购标的公司原股东刘福鸿持有的 4.9%的股权,
合计对应认缴出资额 98 万元。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 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标的公司自 2025 年 4 月成立至今尚未实际运营,原股东尚未实缴注册资
本,本次购买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为 0,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出席董事
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相 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福鸿
住所:江苏省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商业街 88 号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江苏晶凯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高邮市送桥镇康立特路 1 号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江苏晶凯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5 年 4 月 7 日,注册地址为高邮市
送桥镇康立特路 1 号,法人代表王兵。
经营范围:一船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伏设备用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 物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方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 实缴金
投资人名称
式 金额 股比例 额
刘福鸿 人民币 18,000,000.00 90.00% 0
郑胜浩 人民币 2,000,000.00 10.00% 0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江苏晶凯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5 年 4 月 7 日,注册地址为高邮市
送桥镇康立特路 1 号,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标的公司成立至今尚未正式运
营,原股东尚未实缴注册资本。截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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