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7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430738 证券简称:ST白兔湖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
破产重整申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白兔湖”或“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收到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15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皖08破申2号】,受理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
2019年6月18日,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资金链断裂,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破产重整申请。
申请人基本情况: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005532727436;成立时间:2010年4月8日;法定代表人:汪舵海;注册资本:16991.55万元;住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开发区同祥路;经营范围:内燃机及配件、发动机组、微型耕作机械制造、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整机及配件,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
公告编号:2019-024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以上经营不含前置许可项目,不含国家限制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和技术)。2014年4月3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白兔湖,证券代码430738。
自2018年至今,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多起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债务纠纷。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备申请破产重整的主体资格。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
公司将及时依法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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