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20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430738 证券简称:ST 白兔湖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破产重整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白兔湖”或“公
司”)原定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
因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开始,未能
按时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并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无法按时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ST 白兔湖,证券代码:430738)自 2019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股转公司暂停转让,至《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完成后申请恢复转让。
2019 年 5 月 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暂
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 年 5 月 20 日、
公告编号:2020-002
6 月 3 日、6 月 17 日、7 月 1 日、7 月 15 日、7 月 29 日、8 月
12 日、8 月 26 日、9 月 9 日、9 月 24 日、10 月 14 日、10 月
28 日、11 月 11 日、11 月 25 日、12 月 9 日、12 月 23 日、2020
年 1 月 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2019-018、2019-019、2019-022、2019-023、2019-025、2019-027、2019-030、2019-031、2019-032、2019-033、2019-034、2019-036、2019-039、2019-040、2019-041、2020-001)。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18 年年度审计和年度报告编制工
作尚未开始。公司未能在 2019 年 6 月 28 日之前披露年报,
公司的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2019 年 7 月 15 日,根据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ST 白兔湖”或“公司”)的申请,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一案。2019
年 8 月 5 日,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皖 08
破 1 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
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 年 8 月 6 日,安徽省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 08 破 1-1 号公告,明确规定
白兔湖公司债权人应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
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
料。并决定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9 时在安徽省安庆市中
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 2019年 8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公告编号:2020-002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2019 年 10 月 26 日,在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
法庭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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