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430742 证券简称:光维通信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上海光维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光维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
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 776,359.98 元,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自 2019 年至今公司经营过程中因长期挂账、欠款客户公司注销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核销后,公司财务与业务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款项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坏账的事项更加真实、准确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核销坏账需要履行的程序
本次核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023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事实真实,并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同时本次核销的款项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坏账核销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的核销,同时建议经营管理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风险的管理、控制。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光维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光维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光维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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