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4
证券代码:430743 证券简称:尚思传媒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尚弘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 160 万元,转让方应缴纳的出资金额 160 万元已实缴)转让给受让方。其中受让方 1(广州星原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 25%的股权,受让方 2(广东安途互联科
技有限公司)受让 75%的股权。股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14 万元,受让方 1 向转
让方支付 3.5 万元,受让方 2 向转让方支付 10.5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
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审字(2024)第 146047 号《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分别为 14,576,836.88 元、5,101,719.78 元。标的公司截止 2024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 2,041,997.12 元、63,785.81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的比例分别为 14.01%、1.25%。另外 2024 年 5 月份转让持有控股子公司广州
快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 30%股权,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99,321.20 元,净资产为 77,144.58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0.68%、1.51%。连续 12 个月累计出售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为 2,141,318.32 元、140,930.39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14.69%、2.76%。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
股子公司上海尚弘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广州尚思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出售股权资产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生效无需其他政府部门审批,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转让无需征得债权人、其他第三方的同意。本次转让不存在尚未完成的审批手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星原高科技产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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