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公告编号:2025-038
证券代码:430745 证券简称:诺文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西安诺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西安诺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根据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提出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公司对公司股票终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承诺由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于公司作为回购主体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将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无法履行回购承诺时,将按照公司承诺的条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三) 回购对象
公告编号:2025-038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依据《公司法》同股同权的原则,以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为基础加上估值每股净增额,最终回购价确定为2.465 元/股。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回购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为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回购履行期限
公司在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之日起 1 年内或经异议股东同意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期进行股份完成股份回购。
(八)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25-038
提起诉讼。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友强
联系电话:029-68064233
邮箱:neven pl@163.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镇科技企业加速器 2 期 8 号楼
三、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西安诺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西安诺文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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