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31
证券代码:430753 证券简称:琼中农信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相应议事规则也需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一)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之一者;
(二)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
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三) 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
(四)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五)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
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六) 中国银保监会认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七)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等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应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主任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主任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合计不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董事按照下列程序选举: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应事先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候选人的提案。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将上述内容书面通知股东;
(三)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应向股东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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