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430753 证券简称:琼中农信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武同志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4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 月 11 日
作出主体:其他-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处罚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龙武 董监高 现任职工董事、董事长
处罚事项类别:
一、并购贷款业务不合规的行为违反了《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5﹞5 号)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和《银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的行为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0 年第 1 号)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十条和《银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12
二、主要内容
(一)处罚事实:
龙武同志在时任海口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贷审会主任期间,对海口农商银行并购贷款业务不合规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尽职的行为负有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银监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海南银保监局对龙武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5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处罚导致龙武同志辞去公司职工董事、董事长职务,龙武同志继续担任公司党委书记一职,公司经营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处罚是针对龙武同志时任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贷审会主任所作出的,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该行政处罚是针对龙武同志时任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贷审会主任所作出的,公司不存在整改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银保监罚决字﹝2023﹞3 号)。
公告编号:2023-012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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