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30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430753 证券简称:琼中农信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部署,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海南农信社金融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更好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向现代化金融企业迈进的步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南农信系统正在推进深化改革工作。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中农信)作为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的其中一位社员社,与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 18家农合机构共计 20 家机构(以下简称 20 家机构)拟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并启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为配合海南农信深化改革,以便推进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相关的工作,琼中农信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本次摘牌完成后,琼中农信将积极配合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对于摘牌后仍然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可以选择以下处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1、对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部分的股东,在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基础上(下同),经量化后按筹建工作小组确定的比例折算转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折算后的股份金额达不到 1 股的部分,不计入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本,计入资本公积。
自愿转股认购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股东应在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原股份处置公告期限内按照征集发起人的相关条件与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对不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的或者不愿意转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股东,股东应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筹建工作小组的要求履行完备法律手续后转让给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的发起人。
3、坚持要求以退股方式处理股份的,以可量化分配给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作为退股价格依据办理退股手续,如果可量化分配给原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于或小于 1元的,按每股 1元退股。
4、对于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公告期满仍无明确处置意愿的股份或仍无法确认身份的股份,以及无法联系上的股东所持股份,按退股处理 ,根据清产核资后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可量化分配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进入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实收资本,股东对海南农村商业银行不享有任何股东权利。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了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公告编号:2023-03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公司股票已因重大事项或重大资
产重组处于停牌状态,公司将申请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复牌,并申请股票自
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鉴于海南农信深化改革仍需有关部门审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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