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6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430762 证券简称:荣昌育种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10 月 30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19 年 11 月 22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滨州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滨州市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支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李杰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滨州市荣昌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陈万华、刘俊岭、张维强、田荣秀、李文霞、田成兰、刘俊秀、田振宇、田筱雅、田婧妤、田振邦。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万华、吴文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王景军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8 年 9 月被申请人荣昌农牧向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支
行申请借款 800 万元,并在 981.762 万元内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鲁(2016)无棣县不动产权证明第 0000213 号,房屋他项权证编号:棣房他证海丰字第 2016080076 号]和在 100 万元内提供动产抵押担保,担保物为[车辆识别
公告编号:2020-005
号 分 别 为 LSVCB2A49CN029988 、 LSVCD2A43CN031200 、
LSVCD2A4XCN033283、LSVCD2A43CN031004];荣昌育种提供在 572.8385 万元内抵押担保,抵押物为[鲁(2016)无棣县不动产权证明第 0000212 号],同时被申请人陈万华等 6 人对以上借款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申请人认为,借款方荣昌农牧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被申请人应予以承担连带责任。
(四)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裁决被申请人荣昌农牧偿还申请人借款本息人民币 8205279.41 元;
2、裁决被申请人陈万华等 11 人对以上债权及应承担的赔偿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裁决被申请人荣昌农牧抵押物所得款优先受偿以上债务;
4、裁决被申请人荣昌育种抵押物所得款优先受偿以上债务。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涉及借款人荣昌农牧用不动产和动产作为抵押物,基本可以覆盖申请方请求,对公司经营方面影响较小。
(二)本次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涉及借款人荣昌农牧用不动产和动产作为抵押物,对公司财务方面影响较小。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仲裁申请书
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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