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430763 证券简称:爱科迪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爱科迪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爱科迪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为维护北京爱科迪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下简称“《监管办法》”)、《全国中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监督管理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业务规则》”)、《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 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 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
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司的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财务负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
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会秘书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300 万股,公司的股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本结构为普通股 3300 万股,无其他种 股。
类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 责任。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 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
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 提起诉讼。
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 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 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 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 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
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 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 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二)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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