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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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N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78)
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物业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六日,买方行使选择权,从卖方收购位於201HendersonRoad#09-
23/24, Apex @ Henderson,Singapore 159545的物业,代价为3,000,000新加坡元(相
等於约17,160,000港元或2,190,000美元)。
由於一项或多项有关收购事项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於25%,根据创业板上市
规则第19章,该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绪言
於二零一七年十月六日,买方行使与卖方就物业收购事项所订立的购买选择权协议中涉及的选择权,代价为3,000,000新加坡元(相等於约17,160,000港元或2,190,000美元)。
下文载列购买选择权协议的主要条款。
购买选择权协议
订约方: (1) PipApex HendersonPteLtd(作为卖方)
(2) CMON Global Limited,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并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买方)
标的事宜
根据购买选择权协议,卖方须出售物业予买方或其受让人(可能为本公司的任何附属公
司),并无繁重产权负担。
–1–
物业
物业位於201HendersonRoad#09-23/24,Apex@Henderson,Singapore159545。物业
为轻工业物业,建筑面积约为3,409平方尺。
物业目前由一家企业租户根据卖方与该租户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订立的租赁协议
(「租赁协议」)占用,月租为5,350新加坡元(包括商品及服务税)。买方不拟於租赁协议在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届满後重续之。因此,卖方同意向买方赔偿可能须予支付的第三方费用(例如法律费用),确保现时纳入租赁协议内的磋商租约自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再重续两年的条文将不会行使或生效,而有关弥偿条文将会纳入卖方与买方订立的正式买卖协议内。
於本公告日期,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所深知、尽悉及确信,租赁协议的现有租户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之独立第三方。
代价
收购事项的代价为3,000,000新加坡元(相等於约17,160,000港元或2,190,000美元),将以现金支付。
代价乃买方与卖方考虑大小、特色及地点相若的类似物业的市价後,经公平磋商後厘
定。
基於上述因素且考虑下文「进行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一节所载的好处,董事会认为代价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付款期限
买方须以下列方式支付代价:
(a) 30,000新加坡元(相等於约171,600港元或21,900美元)须於卖方在二零一七年九月二
十九日向买方授出选择权时支付;
(b)买方须於行使选择权时支付初始订金120,000新加坡 元(相等於约686,400港元或
87,600美元);及
(c) 买方须於完成时悉数偿付代价余额2,850,000新加坡元(相等於约16,302,000港元或
2,080,500美元)。
於本公告日期,买方已根据购买选择权协议支付150,000新加坡元(相等於约858,000港元或109,500美元),作为初始按金。
–2–
董事会拟以本集团的内部资源及外部借款拨付代价。
先决条件
收购事项须待下列各项达成後,方告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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