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5824 证券简称:广东振华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广东振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通知规定的实施日起执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度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公司执行此项会计政策对列报前期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做出了以下调整:
1、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7,678,981.91元,上期金额11,160,332.68元;
2、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11,922,632.14元,上期金额14,447,037.48元;
3、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7,125,753.63元,上期金额4,790,465.89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公告编号:2019-015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124,046,434.50 0.00 124,046,434.50 0.00%
负债合计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