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如期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系烟台天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
根据天圣科技历次披露的公告及经主办券商现场核查,公司存在违规担保,银行账户冻结,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未进行披露,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未披露等风险事项,目前公司尚未选聘新的监事以满足《公司法》最低法定人数要求,公司原定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并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2018年年度报告》延期至2019年4月29日披露,目前公司尚未完成审计工作,现预计无法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
为勤勉尽职履行持续督导之义务,主办券商采用现场督促、电子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连续提醒公司须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并要求公司按时披露进展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如公司不能在2019年4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如在2019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为2019年7月1日,主办券商
将督导公司全力推动年度报告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披露。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接受投资者的咨询。
主办券商咨询联系人:张娜 电子邮箱:
zhangna@ebscn.com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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