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9
湖北泰龙互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方式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9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30 分。
预计会期 1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2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 35 号银久科技产业园一期 6 幢 7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王崇顺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王崇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王崇顺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杜燕君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杜燕君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杜燕君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马文霞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关规定,现提名马文霞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马文霞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张贤清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张贤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张贤清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徐军建为第二届董事会成员》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徐军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徐军建为连任董事,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提名吕红梅为第二届监事会成员》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吕红梅为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吕红梅为连任监事,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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