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5
证券代码:833877 证券简称:万得福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金华万得福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经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14:30。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尹火平、孙义坤律师。(七) 会议地点
金华万得福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对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请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六)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金华万得福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股本状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
(九)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议案
在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业务时,为保证决策及时,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授权董事长张一为先生代表董事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事项包括限于:
(1)确定本次权益分派的对象、具体条款,并根据监管部门的政
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分派方案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工作需向相关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3)、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所需的备案、股东及股本结构变更登记等手续;
(4)、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对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如需要)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的修改);
(5)、本次股票分派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本次股票分派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