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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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SIN CHONGGROUPHOLDINGS LIMITED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404)
1亿美元於2017年到期之6厘可换股债券
(股份代 号:5579)
3亿美元於2018年到期之8.75厘优先票据
(股份代 号:5513)
1.5亿美元於2019年到期之8.50厘优先票据
(股份代 号:5607)
更换核数师
兹提述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公 告。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 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 集团」)董事(「董事」)
会(「董事会」)欣 然宣布,根 据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建 议,建议委任香港立信德豪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集团独立核数师,自2017年8月14日起生 效,以填补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後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临时空缺,而该建议委任须於
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股东批 准。
继续暂停股份及债务证券买卖
本公司之普通股及债务证券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刊
发进一步通告。恢 复买卖之条件已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12日之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 事。
承董事会命
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林卓延
香港,2017年8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主席兼非执行董事林卓延先生;执行董事蔡健
鸿博士工程师(行政总 裁 )、邬 硕 晋先生(首席风险官)及达振标先生;非执行董事阎
杰先生、陈磊先生、崔 光 球 先 生及吕振邦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瑞生先生、李
嘉音女 士、袁 金浩先生及赖焯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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