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上市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场”或“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
保荐代表人姓名:龙海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晶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2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526,315 股,发行价为 7.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99,999,9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140,119.18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92,859,874.82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金公司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420 号)。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作为白云机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对白云机场进行持续督导。现就公司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2025 年末(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人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与承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销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对白云机场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内,白云机场未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本持续督导期内,白云机场未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项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白云机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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