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6:11:02 股吧网页版
白云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的合规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设合规委员会,为董事会提供合规决策建议,并制定《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合规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合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具有合规工作胜任能力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确认;其他两名委员可由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三条 合规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对其合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评价,形成决议或建议后报董事会。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室负责合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合规委员会会议召开前筹备委员会会议,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准备会议议案相关材料,以便合规委员会履行职责。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五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主持的,应当指定一名委员或由其余两名委员协商推选其中一名委员代为履行职责。

第六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合规委员会
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或者两名委员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或其他电子方式召开。

第八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第九条 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应当分别于会议召开五日前、三日前通知合规委员会各位委员;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会议通知应当包括:

(一)会议的地点、日期、时间和召开的方式;

(二)会议议程、会议议题和会议资料;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条 会议通知可以以专人送达、邮件(含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发出。

第十一条 合规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和期限及对提案表决意向的指示。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授权委托书应当最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二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应当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合规委员会主要履行以下合规管理职责:

(一)指导、监督和评价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工作;

(二)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制订公司合规建设工作目标、规划、体系、政策、工作方案等,按程序提交董事会决策后统筹推进实施;

(四)研究落实公司董事会决策通过的与合规有关的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五)拟订合规管理年度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提出配置合规管理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建议;

(七)对公司重大合规风险事件进行处理和应对,决定重大合规风险的化解和监管方案;

(八)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或董事会授权的由合规委员会履行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讨论同委员利益相关或相冲突的议题时,相关委员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合规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十六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主任委员应以书面的方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备案。

第十七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第十八条 合规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室保存。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保密,除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