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
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 4,156.2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
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邓碧涛,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少泽,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卫俏嫔,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份。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独立性评估情况
致同所在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全过程中,严格恪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始终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性,未受到任何外部因素的不当干扰,审计判断客观、公正,独立履行审计职责。
1. 无利益关联关系:致同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的相互投资、重大业务往来等利益关系,未从公司获取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之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及其关联方未在公司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2. 人员独立无交叉:致同所的职员未在公司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雇佣关系等任何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关联关系。
3. 未提供禁止性非鉴证服务:审计期间,致同所仅为
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鉴证服务,未提供任
业务范围的相关要求。
4. 审计决策独立:在审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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