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公告编号:2017-052
证券代码:835952 证券简称:希尔电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文
件规定,本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原会计核算内容按照文件规定进行了变更,变更内容主要包括: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将原在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政府补助收入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因此将本期新增政府补助列入其他收益项目。
公告编号:2017-052
本准则自 2017年 6月 12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7年 5月 10 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表
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乐山希尔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17-052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经营生产活动以及财务报表项目与金额均不构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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