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4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就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V7 明窗车型内制冲压件模检具采购的关联交易议案
因公司连续 12 个月向关联方采购 V7 明窗车型工装设备的累计金
额将达到 4,223 万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的规定,需要将最后一笔向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V7 明窗车身专用内制冲压件模检具的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商企车种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国明、张敦力、张作华
(此页无正文,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国明 张敦力 张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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