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和要求,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现将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
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
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
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
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
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审计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审计工作。
三、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情况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后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1、公司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领域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节点推进审计工作。
2、在安永华明出具年度审计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与风险(监督)委员会与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审计重点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报告,并对相关审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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