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致股东:
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客观、公正立场出发,作出独立判断。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简历: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同年加入安永会计师事 务 所 工 作 , 1994 年成 为 合 伙 人 , 2020 年 6月退休。1994年至2019年期间担任过安永大中华业务管理合伙人和华东区管理合伙人等职务。拥有丰富的企业重组及上市经验,现担任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ing Dong(Cayman)Limited“叮咚买菜”(于纽约上市之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及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 实际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梁伟立 3 8 8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
董事 本年应出席 本年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梁伟立 6 6 1 1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董事 本年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
梁伟立 3 3
(四)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五)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年度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执行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德勤华永在为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按照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德勤华永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关注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监督德勤华永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有序开展并顺利完成。在审计期间未发现
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德勤华永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恪尽职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诚信状况。
(六)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持续关注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2025年度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有效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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