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任的情况
(一)离任基本情况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到龄退休原因,不再聘任郝春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职务,不再聘任游美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是否继 是否存 是否存
离 续在公 在未履 在未履
姓名 离任职 离任时 原定任期 任 司及其 具体职务 行完毕 行完毕
务 间 到期日 原 控股子 的公开 的增持
因 公司任 承诺 承诺
职
到 首创环境
郝春梅 总会计师 2026-4-29 2027-2-25 龄 是 控股有限 否 否
退 公司非执
休 行董事
到 北京首创
龄 中荷科技
游美华 副总经理 2026-4-29 2027-2-25 退 是 有限责任 否 否
休 公司董事
长、董事
注: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正在履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离职程序。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均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本公司对郝春梅女士、游美华女士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魏贤达先生为总会计师(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魏贤达先生的简历等材料进行审查,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高思雨女士为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对高思雨女士的简历等材料进行审查,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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