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5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6-03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 年4 月19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5 月22 日至2026 年5 月21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 亿元(含)——2 亿元(含)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6,258.6400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
0.138%
比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15,200.331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79 元/股—2.72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2.73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和2025 年6 月21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7
月1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包钢股份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5-048)。
(二)截至2026 年5 月21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
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58.6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8%,回购最高价格 2.72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79 元/股,回购均价2.42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200.3311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
《包钢股份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 2025-018)。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6,258.6400 万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股份总数 本次注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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