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7
江苏诚盟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4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丁晶晶、黄莹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区聚龙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依据公司董事会2018年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报告内容主要总结了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及监事会独立意见。经审议,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或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依据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状况,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详见2019年4月1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及《2018
(四)审议《关于江苏诚盟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依据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状况,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报告编号:瑞华审字[2019]32090017号),并对报告出具了专项说明(瑞华专函字【2019】32090001号)。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依据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状况,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依据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状况及2019年经营目标,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议案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九)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诚盟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6)。
(十)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议案
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尽职尽责实施
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加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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