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0:18:42 股吧网页版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付明月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会议,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充分沟通基础上,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将视同现金分红。公司 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 1.99 亿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26%。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公司在 2025 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进行了
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做出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据较为科学、准确。公司董事会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了公允的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我们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能够获得安全、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拓展公司融资渠道,加速公司资金周转,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节约融资成本。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魏喆妍
肖 军
文守逊
付明月

2026 年 4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