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核意见
1、经审查,我们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新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昭先生、梁志刚先生、王占成先生、余英武先生、王伟平先生、郭文亮先生、刘宓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军先生、文守逊先生、付明月先生、王洪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3、我们同意提名张昭先生、梁志刚先生、王占成先生、余英武先生、王伟平先生、郭文亮先生、刘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军先生、文守逊先生、付明月先生、王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审核意见
1、经审阅郭文亮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郭文亮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我们同意提名郭文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提请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附:个人简历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10 日
个 人 简 历
张 昭,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股份薄板厂副厂长;包钢股份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技术中心(钢研院)副主任(副院长);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工程师;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副厂长(主持行政工作);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
梁志刚,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科技部副部长;包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党总支书记;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党委书记;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包钢股份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现任包钢股份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王占成,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副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经营预算处处长;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北方稀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期间兼任北方稀土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首席合规官。现任包钢股份、铁融国际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
余英武,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
济师。曾任包钢集团管理部综合绩效考核处处长;包钢集团管理部企业管理处处长;包钢办公厅副主任、董秘处副处长;包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北方稀土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兼机关工委书记;北方稀土董事、董事会秘书;包钢铁捷物流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包钢铁捷物流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钢联物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包钢创新研究院首席业务总监、包钢股份董事。
王伟平,男,汉族,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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