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25-06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防范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利率波动风险,华能国际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加坡大士能源有限公司(“大士能源”)
及其下属公司拟开展燃料掉期交易、外汇远期交易以及利率掉期交易。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
2026年度开展燃料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2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交易额
度不超过17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具体情况如下: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为防范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利率波动风险,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拟开展燃料掉期交易、外汇远期交易以及利率掉期交易。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前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与新加坡市场特定的电价形成、电力销售、燃料采购、金融市场等机制紧密相关,通过合理必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和利率波动风险,保障大士能源规避风险影响和稳定经营业绩。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情况
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2026年度开展燃料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2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7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套期保值交易对燃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利率波动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的做法是与其电力销售机制、电价制定方法、燃料价格确定方法、燃料款结算方法等实体经营业务特点密切相关的。这一运营模式在新加坡电力市场和电力行业内已普遍实施,运营良好。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交易对方均为市场知名、高评级的大型银行、石油天然气等公司,同时也会对交易对方定期进行信用等级评估,确保风险可控。
以上有效期为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电力销售所得款等,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2026年度开展燃料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2亿美元,汇率远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17亿美元,利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3亿美元,以上有效期均为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同意由大士能源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金融衍生品的交易。
四、风险分析
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均用于套期保值目的,都有实际经营业务需求与之对应,有助于大士能源规避风险影响,稳定经营业绩。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地点为新加坡,该国政局稳定,政治风险较小。同时,新加坡作为世界金融中心之一,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做到便捷交易、流动性较好。从金融衍生品业务来看,也存在一定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无法偿付交易款项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员工有意违背董事会决定或公司规章制度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3、执行风险。执行风险是指由于业务管理监控制度设计或执行的缺陷或业务人员的疏忽,造成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未能实现预期目的给公司和大士能源及其下属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和《内控手册》以及大士能源《财务手册》、《燃料手册》等相关制度,强化风险预警,完善信息系统,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2、充分分析开展金融衍生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决
策程序,明确金融衍生品开展范围和具体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披露。
3、合理选择交易对手,选择规模大、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进行交易,及时跟踪交易对手的经营状况、信用评级变化,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4、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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