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00012 证券简称:皖通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25-031
债券代码:242121 债券简称:24 皖通 01
债券代码:242467 债券简称:25 皖通 V1
债券代码:242468 债券简称:25 皖通 V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00 在合肥市望江西路 520 号本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和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全部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
次会议。
(四)会议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三)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布稿及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 2025 年预算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合规管理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张贤祥先生为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聘任首席合规官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执行董事杜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杜渐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杜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杜渐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建国先生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新任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董事离任及选举新任董
事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资格。
2、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包括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永续中期票据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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