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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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995)
公告
持续关连交易:
经营权租赁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5月6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驿达公司订立旧 经营权租赁协议。
旧经营权租赁协议已於2026年4月30 日届满。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作为出租 人)与驿达公司(作为承租人)於2026年4月30日订立经营权租赁协议。据此, 本公司同意向驿达公司租赁服务区以进行租赁经营项目,服务区租赁期限为自 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
安徽交控集团作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3.63%, 根据上市规则之定义,属本公司之关连人士。由於驿达公司为安徽交控集团之 全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驿达公司为安徽交控集团之联系人,亦属本公 司之关连人士,因此经营权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 交易。
由於适用於经营权租赁协议下的持续关连交易的最高百分比率(经考虑上市规则 第14A.81及 1 4 A . 8 2 ( 1 ) 条 与 旧 经 营 权 租 赁 协 议 项 下 之 适 用 合 并 计 算 规 定 )按 年 计 算超过0.1%但不超逾5%,且该交易根据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因此,按照上市规 则规定,该等持续关连交易毋须取得本公司独立股东的批准,惟须遵守有关公 告、年度申报及年度审核的规定。
日期
2026年4月30日
协定方
(1)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及
(2) 驿达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安徽交控集团之全
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协议事项
根据经营权租赁协议,本公司同意向驿达公司租赁服务区。驿达公司可於服务区内经营的项目为餐饮、住宿、汽车维修、充电桩、副食品、百货等。
租赁经营期间
服务区租赁期限为自2026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止。
其他主要条款
本公司须协助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及不得在服务区内经营与驿达公司租赁经营项目相同的项目。租赁期满前,本公司就继续租赁经营与驿达公司洽谈,驿达公司具有优先承租权。
驿达公司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配合本公司对驿达公司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除本公司所派管理人员外,驿达公司用工按照安徽省劳动用工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负责招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在下列情形下,本公司有权解除经营权租赁协议:
1. 驿达公司擅自转租;
2. 驿达公司有违法经营行为;
3. 驿达公司利用经营权租赁协议项下的租赁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共利
益;
4. 驿达公司未能按照经营权租赁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支付租金;或
5. 本公司与驿达公司书面同意终止经营权租赁协议。
租赁费用
根据经营权租赁协议,本公司租赁服务区予驿达公司於租赁期限内所收取的租金总额如下:
截至2026年 截至2027年
12月31日止八个月 4月30日止四个月
租金 人民币6,684,800元 人民币3,409,200元
租金须於经营权租赁协议签订後的20个工作日内缴纳。
上述租金乃根据双方协商并按公平原则,参考(1)以前年度各服务区经营情况;(2)以前年度各服务区的过往租金金额;(3)类似服务区在市场之现时租金水平;(4)服务区每年预期租金增长率;(5)安徽省内高速公路路网不断加密後对本公司路段的分流影响;以及(6)服务区在文明创建、用工成本、环境治理等方面投入增加等因素而厘定。
过往租金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八个月及截至2026年4月30日止四个月,本公司就租赁服务区收取的租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684,800元及人民币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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