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5
证券代码:430189 证券简称:摩点文娱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北京摩点文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与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洪亮共同出资设立参股企业杭州泓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为杭州市余杭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000,000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21,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2.83%;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人民币21,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2.83%;马洪亮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4.34%。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47,849,002.25元,期末净资产总额为116,700,281.51元。此次交易总价格为人民币21,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2%和18%。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方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成为杭州泓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杭州泓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胜利先生,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企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兼总经理黄胜利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参股企业需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244室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西路88、76号B幢1层244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实际控制人:黄万钧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关联关系:宁波引爆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子公司霍尔果斯摩点文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2. 自然人
姓名:马洪亮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22层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泓铠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大街326号1幢01室14层1407室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北京摩点文娱科 21,000,000元 货币 认缴 22.83%
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引爆点投资 21,000,000元 货币 认缴 22.83%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马洪亮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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