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6—1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离任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离任基本情况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杨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伟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职务,自 2026 年 4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继续 具体职务 是否存在 是否存在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离任 在本行及 (如适 未履行完 未履行完
到期日 原因 其控股子 用) 毕的公开 毕的增持
公司任职 承诺 承诺
杨伟 本行董事会 2026 年 2027 年 年龄 是 本 行 执 行 否 否
秘书、财务 4 月 28 日 12月12日 原因 董事、副行
负责人 长
二、离任对本行的影响
杨伟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他事
项需要提请本行股东及债权人注意,并已按照本行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行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彦雷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其董事会秘书的任职
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该事项之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23 日,由杨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 2026 年 5 月 24 日起由
杨书剑董事长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刘彦雷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
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行相
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刘越女士为本行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该事项并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伟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决策支持、优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及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强化资产负债与资本管理、保障财务稳健运行与合规管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行董事会对杨伟先生的辛勤付出和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