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26
公告编号:2022-032
证券代码:430225 证券简称:伊禾农品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伊禾农产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上海伊禾农产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新城环湾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ZONE BEST LIMITED,计划共同投资成立公司:青岛新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新禾),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开展冷冻生鲜的进口贸易,食品研发、加工及销售,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管理等项目运营。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453,865,886.94 元,资产净额为 1,744,194,898.48 元,本次公司出资额 4,200 万元,未达到上述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2-032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合资设立青岛新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胶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发布《胶国资委[2022]33
号》文件,对关于《合资成立青岛新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请示》作出同意的批复。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新城环湾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胶州市北京东路 228 号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长江一路 2 号上合国际贸易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栾世军
实际控制人:胶州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2-032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ZONE BEST LIMITED
住 所 : Vistra Corportate Services Centre,Wickhams CayII,Road
Town,Tortola,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 册 地 址 : Vistra Corportate Services Centre,Wickhams CayII,Road
Town,Tortola,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
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XU CHI (徐驰)
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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