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6 15:48:40 股吧网页版
日照港:日照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7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600017)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目 录

股东会须知 ......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 31.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 4

股东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每位股东发言限在 5 分钟内,以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七、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如有多名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均应推举一名首席代表,由该首席代表填写表决票。

八、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
决结果由计票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3.审议会议议案;

4.与会股东发言和提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解答;
5.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

6.股东投票表决;

7.休会(统计投票结果,含网络投票结果);

8.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9.宣读股东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字;

12.宣布会议结束。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

202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会 议 资 料 之 一

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港口集团”)发来的《关于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就山东省港口集团与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申请延期履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相关内容

山东省港口集团于 2020 年 6 月出具了《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其中承诺:“……对于因本次划转而产生的山东省港口集团与日照港的同业竞争(如有),山东省港口集团将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集团将在自本次无偿划转完成之日起 5 年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内,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山东省港口集团存在的与上市公司同时经营大宗散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的问题:

(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