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黎波
作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范黎波,管理学教授(二级)、经济学博士。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分党委副书记。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会议。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未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提出异议。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东会情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况
范黎波 9 9 0 0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在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委员职务。本人均按时参加各专门会议,全面深入了解会议材料,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 薪酬与考核 审计委
姓名 (主任委员) 会 委员会 员会
(委员) (委员) (委员)
范黎波 2 1 1 4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聘任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查,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加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与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中介机构保持了充分沟通,并对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关联交易、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均按要求在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披露。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石臼港区码头堆场进行了现场调研,聚焦件杂货和集装箱两大业务,重点考察其货源开发推进、堆存布局规划及装卸作业流程等核心环节。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公司重要货种的发展动态,为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本人的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地配合与支持。除组织独立董事进行现场调研外,公司还安排参加相关培训,帮助独立董事掌握
最新的监管要求,提升履职能力。这些举措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与线上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深入交流。本人全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会,并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重点讨论了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分红政策、绿色赋能发展等事项。在交流过程中,本人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了投资者关切的问题,确保信息透明和沟通顺畅。
(五)与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治理结构改革,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审计会计师保持紧密联系,就审计工作的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状况等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本人对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推进和完成。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公司涉及的各类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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