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5 年度,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了《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由邵
瑞庆先生(独立董事)、刘少轩先生(独立董事)、庄晓晴女士(董事)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邵瑞庆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唐松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邵瑞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自 2025 年 12 月 16 日起,公司
审计委员会由唐松先生(独立董事)、刘少轩先生(独立董事)、庄
晓晴女士(董事)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唐松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全体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分
别就公司年度报告、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半年度财务报告审阅情况、季度财务情况、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次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半年度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预计、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讨论内容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审议通过《上港集团关于向关联参股公司出借资金的
2025 年第一 16 日 议案》。
次会议
1.审议通过《上港集团 2024 年度审计情况报告》,由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情况,并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
2.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年
度报告财务报告内容。
3.审议通过《上港集团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在关联银行
开展存贷款业务全年额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4.审议通过《上港集团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5 年第二 21 日 2025 年工作计划》。
次会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
报告》。
6.审议通过并向年度董事会递交《上港集团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完成并向年度董事会递交《上港集团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评估意见和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的报告》,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
下一年度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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