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 年3 月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
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2013 年1 月18 日转制为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普华
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 1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940 余人,其中自 2013
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00 余人。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63.19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7.7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5.36 亿元。普华永道中天的 2024 年度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
(含 A 股和 B 股)为 29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8,208.81 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3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对
普华永道中天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并提出下一年度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同意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 年3 月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港集团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5 年5 月30 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普华永道中天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和策略、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和未调整事项、初审情况和发现、阶段性审计情况和发现以及终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2025 年3 月2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评估意见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建议的报告》,同意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