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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1 16:27:02 股吧网页版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少轩先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少轩先生)

作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上港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少轩,男,1976 年 7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学位。自 2008 年起担
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副处长、宁波(中国)供应链创新学院院长、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中银科技金融学院执行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中银科技金融学院执行院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 1%以上的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形;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中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下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是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没有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独立 况

董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会的
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刘少轩 12 12 11 0 0 2

2025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12 次。我出席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会前,我认真审阅议案文件,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交谈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会上,我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我出席了公司年内召开的 2 次股东会,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担任委员情况 应参加委员会 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6

刘少轩 委员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5

委员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我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我依据相关规定出席会议,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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