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15:53:41 股吧网页版
上港集团: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和材
料,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
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化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同意制定《上港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上港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关于制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全体委员为公司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0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总裁宋晓东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全体委员同意《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杨智勇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鉴于杨智勇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已报名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公司董事长于福林先生将继续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杨智勇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无异议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同意:11 票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